【本報訊】港府擬強制要求公務員宣誓向政府表忠,今年7月1日起新入職公務員,必須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包括現職公務員亦要分階段宣誓或簽署文件,首長級官員、AO及新聞主任等「職務敏感」人士。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出席立法會時明言,公務員如拒簽文件,影響其升遷。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昨早討論公務員宣誓制度和政治中立準則,聶德權指,公務員若違反誓言會按現行法律條文和紀律機制處理,例如違反港版國安法和遭判刑,便會按法律條文取消及停止其職務。他預計,首批被安排宣誓或簽署文件的現職公務員約有八萬人。
民主黨林卓廷提問,如有公務員拒絕宣誓,當局將如何處理,例如新入職公務員會否不獲聘用,而現職公務員會否被解僱或不獲晉升。聶德權強調,效忠港府和擁護《基本法》是公務員基本責任,宣誓只是彰顯承諾,因此屬於入職要求,亦會影響現職公務員升遷。如有人拒簽,「我會好有興趣了解下,點解拒絕呢?」後果要視乎個別情況處理。
有建制派議員要求進一步擴大宣誓對象,除了公務員,亦應該包括受政府資助機構,如醫院管理局、大學、官立、津助學校等員工。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公務員宣誓是天經地義,若不尊重《基本法》就不應出任有關職位,「唔尊重咪唔好做囉,老師一入職三萬蚊,好過好多人,冇理由咁優厚嘅條件唔盡責任」。
譚文豪促警承諾棄外籍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表示反對,質疑宣誓要求已超出「打份工」的實際需要,變相喪失個人自由,「工作以外仲可唔可以保留個人想法,係咪要睇埋facebook言論,以至整個人信念?」
會議期間,公民黨譚文豪就公務員宣誓事宜提出動議,認為警隊作為紀律部隊之首,忠誠勇毅、愛國愛港,理應以身作則,為其他公務員樹立榜樣,在宣誓效忠特區政府時,應承諾放棄外國所有居留權和持有外國護照,包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以彰顯警隊無私無懼的愛國情懷。
委員會主席、工聯會郭偉強則拒絕處理,批評譚立心不良、針對警隊,「我係唔容許喺任何事務委員會畀你哋提出針對警隊嘅內容」,惹來在場議員譁然。譚質疑郭包庇警務人員,「好有問題喎,係咪無論警隊做錯乜都包庇佢」,被郭下令熄咪不讓他發言。林卓廷欲提出規程問題,則被郭斥責他在位上叫囂,經三次警告逐出會議室。最終動議被禁止提交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