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噴污警橫額 被索3.4萬清潔費

台男噴污警橫額 被索3.4萬清潔費

【本報訊】居港12年的台籍跨國公司經理稱對7.21及8.31事件深感傷痛,因而多次向港鐵站噴上「721」、「831」、「黑警」等字句,惟在警署外作案時遭埋伏警員追捕,其間更撞向截停他的警長,致對方大腿泛紅及瘀傷。

官促提供更多資料

經理昨承認四項刑毀罪,原被控襲警後改控拒捕,此罪則准簽保守行為結案。控方指被噴污的警署橫額須花逾三萬多元清潔,裁判官聞言後,要求控方提供更多資料。

控方指涉案兩塊警署橫額須花34,600元清潔,港鐵站設施則要1.5萬元維修費。裁判官認為港鐵設施的賠償金額合理,惟要求控方提供更多橫額清潔費的資料。

辯方求情指,被告黃麟傑(49歲)對7.21和8.31事件感失望和傷痛,「諗唔到其他方法好好表達」才作案,願意賠償。被告在美國取得碩士學位,現於跨國公司任管理高層,年薪過百萬元。被告就拒捕罪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刑毀案本月24日判刑。

去年9月17日及19日被告在黃竹坑站及海洋公園站作案。同月30日,他塗污香港仔警署外的橫額,逃跑期間遭警署警長52526張開雙臂截停和制服。
案件編號:ESCC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