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爆炸案 女死者原定與夫赴美

車房爆炸案 女死者原定與夫赴美

【本報訊】2015年慈雲山車房爆炸案釀三死多人傷,肇事維修的士技工涉嚴重疏忽被控三項誤殺罪,案件昨續審。在事故中死亡的玻璃店女東主,丈夫伍乾元供稱,他和妻子原定於事發後兩日往美國,當日返店舖收拾。爆炸一刻,妻子在閣樓收拾物品,他則在店舖外收鹹魚而逃過一劫,「一個火球衝過嚟」,與車房相連的牆壁和閣樓全數毀壞。

技工認被告非合資格人士

被告黎駿豪(37歲)被控於2015年4月26日維修的士時,沒採取足夠步驟防止汽車燃料缸洩漏或積聚石油氣、並確保不會被點燃,導致車房東主胡漢偉、的士司機陳錦波及玻璃店女東主伍靄霞死亡。伍的丈夫伍乾元供稱,他與妻子經營玻璃生意近30年,本打算當年4月28日飛往美國,「嗰日(案發日)冇嘢做,就返去執齊嘢去美國」。他憶述爆炸一刻,火勢湧上閣樓,牆壁全數毀壞。他當時聽到妻子呼喊救命,當消防員抵達後,他即大叫:「太太喺樓上,快啲去救佢!」惟消防員稱火勢太猛烈,無法入內救援,最終只尋回妻子燒焦屍體。

涉案孖鏡車房另一名技工曾裕鴻承認,他本人、被告和車房東主皆非機電工程署批准的「第六類勝任人士(CP6)」,無資格更換石油氣缸喉。控方向他出示多張孖鏡車房收據,內容寫有「換氣缸喉一套」,問為何有上述收據,曾回應指收據非經他手,不清楚詳情。控方又出示多張石油氣缸燃料泵相片,問既然孖鏡車房內並無合資格人士可更換燃料泵,何以車房內有相關零件。曾則謂:「買返嚟賣畀人」,而買賣由東主負責。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