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因佔中案判囚,校方其後啟動程序處理戴的去留問題。消息指,校務委員會日前裁定戴的其中一項指控成立,屬「行為失當」,惟不足以構成充份解僱的理由。該報告料本月底送呈校務委員會審議,惟校委會有權推翻有關結果。
校委會有權推翻裁決
戴耀廷因佔中案被判囚16個月,其後獲釋候審。港大去年就此成立「探討充份解僱理由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消息人士向《蘋果》透露,委員會過去逾半年經過多次會議,以及聽過戴親身陳詞後,列出戴涉及兩項涉嫌行為失當,但委員會在後續審議中,駁回其中一項指控,另一指控則送呈校務委員會審議。
消息人士續表示,委員會所列出戴耀廷行為失當指控成立,但並不是好的解僱理由。據了解,戴耀廷曾出席相關聆訊,其間曾承認其行為令到大學惹上麻煩,並就此致歉。預計報告本月底提交至校務委員會審議。
消息人士指出,戴耀廷的被炒危機尚未解除,因校委會作為香港大學的最高權力機構,有權推翻校內其他委員會的決定或不接納有關裁決。港大發言人稱,校方不會評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