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可闖女廁「無法外之地」

男警可闖女廁「無法外之地」

【本報訊】反修例運動期間,防暴男警兩次強闖女廁拘捕女性。保安局長李家超昨表示,警員有權進入公廁等私人場所執法,雖然一般情況會由女警在女廁內執法,但有執法需要時,亦可尋求男警協助。

平機會停查兩宗涉警性騷擾

民主黨議員黃碧雲昨在立法會質詢,指去年11月和本年5月曾有男警分別進入尖沙嘴及旺角的女性公廁拘捕在內的數名女士,質疑有否違反警務人員指引或法例。李家超回覆時指,香港沒有一處地方是法外之地,當有人在公廁內涉嫌干犯刑事罪行,警方有權進入相關地點採取適當行動。一般情況由女警在女廁內執法,但她們亦可在考慮保障私隱和執法需要取得平衡的情況下,尋求其他警務人員協助。

對於多名示威人士投訴遭警員施以性暴力,李家超表示,警隊並無備存警員於執法時作出性騷擾及性侵犯行為的投訴數目,又指性暴力是嚴重指控,投訴人應正式向警方提供資料,以便全面調查。李表示,警方接獲性騷擾舉報時,如個案涉及刑事成份,會作刑事調查;如不涉及刑事成份,警方亦會建議報案人向平機會投訴。而平機會去年接到兩宗涉及警員被指性騷擾的投訴個案,兩宗個案均由同一位女投訴人提出,平機會經調查後,確定兩宗個案均「缺乏實質證據」,終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