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創刊至今二十五年了。六月十九日,《蘋果》發表了創辦人黎智英一段錄影自白:「辦《蘋果》,就是要保留香港的言論自由。我賺錢,留給兒女,意義不大,倒不如給他們樹立榜樣,為理想站出來,不怕犧牲。」不求遺子孫以財,而遺之以德,黎智英可謂知所取捨。
香港易手以來,《蘋果》一直是民主派的燈塔,不少朋友都說:「《蘋果》一旦沒有了,香港的言論自由就沒有了。」《蘋果》隱然成為香港新聞界代名詞,否則香港共家警察怎會不斷說他們「遭新聞界抹黑」,完全忘了《星島》、《經濟》、《東方》、《大公》、《文匯》、《明報》、《信報》等都是「愛國報紙」,從來不會「抹黑」他們。
一九九零年,我在《明報月刊》供職,聽說黎智英要辦一分「反共報紙」,一九九七年之後不改,心想:「這怎麼可能?怕是噱頭吧。」不料黎智英真的辦了《蘋果》,還撐了二十五年,其間熬過經濟封鎖,也不受重金收買。現在,黎智英終於被控「煽惑非法集結」、「非法集結」、「恐嚇《東方日報》記者」三條罪,《蘋果》在中共「國安法」之下也不知還能不能經營下去。
唐朝李遜為官清正,歷任要職,所得俸祿,先用以照顧兄弟,對兒子說:「吾厚爾曹以衣食,不如厚之以仁義。」(《大唐新語》卷六。)今日那些達官貴人則不知將遺兒女以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