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下 吳靄儀籲保持尊嚴

惡法下 吳靄儀籲保持尊嚴

【本報訊】港版國安法第4條列明,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不過傳媒人與法律專家對中共的承諾已失去信心。大律師吳靄儀形容現有香港法律對人權的保障已被銷毀,港人亦不必分析國安法條文,而應探討如何有尊嚴生存下去。資深傳媒人胡力漢亦批評中共紅線時刻變卦,香港記者處境將與內地接軌。

傳媒憂新聞自由失守

眾新聞舉辦「國安法下的法治和新聞自由」研討會,曾任職記者的大律師吳靄儀形容,港區國安法已經將現行香港法律給予市民的保障一筆勾銷,「佢鍾意幾時解釋(法律)成點就解釋成點,以前香港法律制度畀嘅保障,我哋都唔可以count on」。她引述有報道訪問流亡海外的內地人權律師告誡,港人要放棄舊有習慣,不必分析法律條文,因為分析已無意義,重要的是在國安法鏟除法治基礎下,全民探討如何有尊嚴地做人。

大律師公會執委布穎琪指出,港區國安法充滿不肯定性且原則空泛,四大罪行定義廣泛,例如不論有否使用武力都可構成「分裂國家」,恐構成以言入罪,更令人不明白甚麼行為構成犯罪。她續指,國安法賦予警方額外權力,均消減了現行制度的司法制衡。

記協主席兼眾新聞主筆楊健興則指出,過去一年警暴問題反映政府不願受制衡,近日針對傳媒、批評所謂「假新聞」,情況不容樂觀,「可以預見係你擺咗架生喺度,有啲憎恨傳媒嘅人就會要求政府做嘢,舉報傳媒、舉報報道會唔會出現?我唔敢講,但小機構惹上官非係好麻煩,記者心理上好多壓力同困難。」

資深中國組記者胡力漢說,按照在內地跑新聞的經驗,法律條文怎樣寫不重要,重點是如何演繹,國安及相關部門人事更替、事態發展,時刻都會令不可踩的「紅線」轉變。他相信香港記者未來的處境將會跟內地越來越相似,甚至比內地記者更嚴重,「(記者)時時刻刻都會好不安,可以話未來香港新聞界自我審查係無可避免,而傳媒老闆保護記者會有幾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