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7月,有人在天水圍行人隧道內建立連儂牆,其間一名休班警長跑步經過時舉機拍攝,與現場人士爭執,事後報稱遭一名17歲男生用雨傘襲擊。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昨裁定涉案男生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更直指警長庭上說法、書面供詞與案發影片嚴重不一致,使案情出現三個版本,證供矛盾及誇大,令人難以接受。辯方指警長涉嫌作假證供,問法庭會否轉介予律政司跟進,惟裁判官只稱「警方自己考慮」。
徐姓男學生(17歲)被指去年7月31日在天水圍天秀路行人隧道內襲擊休班警長X。旁聽席上聲援者昨聞判後鼓掌,男生庭外表示無法形容脫罪心情,「只係我好彩贏咗,唔代表個司法制度係公正」。
無如實交代案情
裁判官葉啟亮裁決指,X庭上供稱當日遭兩男推撞後大叫:「打人呀!救命呀!」其間一名熱心市民擋在他身前,並勸他離開,未幾被告張開一把黑色雨傘衝前,並用傘尖刺了他胸口一秒,令他感到疼痛。
惟根據X的書面供詞,他是先遭被告用雨傘襲擊,感到心口疼痛並大叫「救命」後,熱心市民才介入協助。
葉官再指,X的證供又與案發影片不一致,例如X供稱影片中雨傘發出「伏」的一聲,正是被告用傘刺他胸口的聲音,但實際上該聲音可能是手機收音問題,因雨傘碰觸身體未必會發出聲音。此外,X供稱遇襲後視線從沒離開被告,但影片顯示其視線多次離開被告。
葉官續指,面對辯方質疑,X僅回應稱「不清楚」及「不知道」,甚至聲稱影片經剪接,卻無法指出刪剪之處,可見X只是為矛盾證供自圓其說。
由於X的證供嚴重不一致,葉官認為他並無如實交代案情,更在辯方盤問下將庭上及書面供詞一併推翻,甚至修正遇襲時間及位置。葉官認為,控方舉證不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
另外,一名13歲女生被指去年10月31日在旺角藏有100條索帶,而一名14歲男生則被指去年11月9日在旺角廣華街管有一條60厘米膠管。兩人分別被控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據了解,控方昨同意撤控,兩人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8個月。
案件編號:TMCC2171/19、
WKCC700011、7000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