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月餅撐手足恐踩地雷

賣月餅撐手足恐踩地雷

【本報訊】黃店文宣受港版國安法壓迫落幕,連帶賣物捐款予支援抗爭者組織的行為亦存灰色地帶,法律界認為需視乎資金最終會否用作干犯國安法行為。

律師︰人道支援不應有罪

光榮冰室、茶半香初等八間知名黃店早前合推「月餅聯乘計劃」,發售1.5萬盒雙黃白蓮蓉月餅,收益扣除成本後將分別捐給612人道支援基金、民陣、保護傘計劃、高登新聞台及忠醫診所等支援抗爭的團體。部份店舖昨日在facebook發帖指,因尚未清楚有關捐款會否觸犯國安法,正諮詢法律意見,了解需否增減受惠機構。但八店承諾,所有收益定必全數捐出。

部份受惠團體的資金涉支援抗爭活動,例如612基金旨在為所有在反送中運動中受傷、被拘捕、受暴力攻擊或受威脅人士提供人道支援及相關的金錢援助。大律師黃宇逸指出,賣物或捐款會否觸犯國安法,關鍵是資金最終會否用作干犯國安法行為。假如機構宣稱做人道救援、法律支援等工作,如治療抗爭者、提供法律意見等,機構與捐款者不應該有罪。

但黃提醒,國安法涵蓋範圍廣,若要演繹來打壓612基金,並非沒有可能。惟「要定罪就遙遠啲,法庭係需要毫無合理疑點,要證明捐錢畀基金係咪知道背後意圖係違反國安法」。不過,在法例下警方只要作出拘捕,已可限制疑犯出入境和凍結財產等,黃形容措施「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