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的自由 - 古德明

擁抱的自由 - 古德明

「香港區國家安全法」通過了。《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所謂「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似乎已合而為一,變成「擁抱」的自由。

例如「國安法」通過之前,條文還未見,港人就只准叫好,香港電臺顧問委員會更由「顧問」變成監督,指示電臺製作「國安法」節目,而且「只應推許,擁抱接受,不得質疑」。電臺節目如《頭條新聞》者,不肯「擁抱」黨的一切,最近幾個月已先後遭清算。總之,香港新聞界必須姓黨,與大陸無二。

又本屆十八區議會有十七區聯合舉辦會議,通過動議要求撤回「國安法」,當局即發表聲明,謂「根據《區議會條例》,區議會無權議論區外事,其決議法律上不獲承認」;但是,二零一五年,鄭月娥政府力求立法會通過中共制定的香港「普選」方案,十八區議會發表聯合聲明支持,當局即珍而重之,收入所謂《普選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之內,法律上完全承認區議會之論區外事。

此外,最近有人在互聯網上呼籲學生聯署反對「國安法」,新香港政務司長張建宗即大張撻伐,說那些人「要利用學生達到政治目的」;但是,工聯會等中共組織在全港各區擺街站,呼籲學生、工人、資本家等簽名支持「國安法」,張建宗之流即津津樂道,誇言簽名者踴躍,完全不怕學生「被利用達到政治目的」。總之,香港人的言論自由,現在也變得與大陸無二。

中共說這是最「不變形,不走樣」的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