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稱認真研究 反國安法者DQ

張曉明稱認真研究 
反國安法者DQ

【兩制蓋棺】
【本報訊】港版國安法前晚11時正式實施,中訂明香港居民參選時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昨早被問及法例是否為把9月立法會選舉的反對派候選人DQ時,反指這種「猜測」把立法目的「想得太功利、太短視」,未有正面回應反對國安法是否會被DQ。律政司長鄭若驊直認,違反國安法可終身失去參選資格。

已經生效的港版國安法不經本地立法程序亦未作公開諮詢,且以內地法律文字撰寫,引來大量質疑,其中新法例對參選設下新規定,包括第6條提及香港居民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並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另外第35條,列明「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者,喪失作為候選人參選或出任公職的資格」。

張曉明昨出席國新辦記者會時,被問及港版國安法是否針對9月立法會選舉用作DQ反對派候選人,他回應指簽署相關文件及要求擁護《基本法》一早已有,現在只是將要求法律化,更指有關「猜測」是「想得太功利,也太短視」,強調制定國安法絕不是把香港反對派陣營或泛民主派陣營作為假想敵。

多名民主派議員昨在記者會批評,國安法是北京針對香港度身訂做。

稱准罵中共 但禁有行動

張又稱,反對派「還是可以長期存在」,更引述鄧小平稱香港可以繼續罵共產黨,但不能化為行動,指反對派應好好反思,作「適當的調整」,但被問到反對國安法,是否就會被DQ,他又說:「是一個需要我們認真研究的問題」,相信港府會按《基本法》、港版國安法及現有法律決定。

昨午另一場由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長李家超出席的記者會,有傳媒問及港版國安法沒有列明違法的人喪失參選等資格的時限,鄭若驊回應指出,國安法針對的四類罪行非常嚴重,「應該可以有機會被睇為係咪終身嘅情況!」對於反對國安法能否參選問題,林鄭指由選舉主任決定,稱不可能簡單說甚麼言論及行為會導致喪失參選資格,「最重要係依法辦理」。

終身禁參選 議員斥人治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基本法》列明因刑事罪被定罪超過三個月,五年內不能參與任何選舉,但現時港版國安法條文,似進一步推至永久不能參選,任職的議員更同時要停職,某些權利永久被剝奪,是徹底改變香港現行法例,不但凌駕本地法律及《基本法》,甚至已為《基本法》作出釋法。

陳淑莊又形容,「成件事就係人治,香港以前行開嘅制度,已經返唔到轉頭」,認為港版國安法是中央針對港人「度身訂做」,不但破壞一國兩制,更顯示中央已不信任港人及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