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硬推的港版國安法中,立法會監察權遭大幅削弱,條文規定國安支出由香港庫房付款,但立法會無權審批,同時立法會內泛民議員拉布議會抗爭行為,如早前內會選主席拉布,在港版國安法下也可能墮入法網。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直言,絕對是針對民主派議員,削減立法會力量。
湯家驊:長期拉布或違法
國安支出繞過立法會由香港公帑埋單,根據國安法第19條,港府財政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款支付國安及有關人員開支,不受香港現有法律限制,每年財政司長只會向立法會報告一次該款項,根據有關安排,日後國安開支毋須像一般政府公共開支般,必須經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才可獲得撥款,令立會失去監察權。
另一方面,各種議會抗爭相當可能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全罪」,因為條文指明,有關罪行包括對香港政府制訂和執行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指,一般「拉布」未必屬「嚴重干擾」,但長時間影響議會運作或會違法,若有委員會長期未能選主席是否違法,他指有可能屬阻撓,但承認仍待法庭釐清何謂政權機關,又指需待法庭運作一段時間、在普通法下建立案例,可令執行更明確化。
毛孟靜批評國安支出不用經立會「係當立法會冇到」,民選議員無話語權,更將港人的錢用在「全國性法律」項目上,對於拉布可能違國安法,毛孟靜反問「咩係長時間同短時間呢?根本唔係依法而治,𠵱家佢係頭上一把刀,佢睇心情話係就係啦!」又指將來35+否決預算案等做法亦可能被當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