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叫口號可構成顛覆

鄭若驊:叫口號可構成顛覆

【本報訊】港版國安法生效後首天,大批市民無懼打壓如常7.1上街,部份被捕人士被指呼叫港獨口號涉違反港版國安法。律政司長鄭若驊回應時指,並不單看叫口號就判斷是否犯罪,「是看整件事」,又指視乎有關口號是否構成顛覆政權的一個客觀理解。人權組織就批評,在國安法下,香港已進入以言入罪時代,法律界則形容,「現時個網好闊,好多以前唔犯法嘅行為都變成會中。」

鄭若驊昨午在記者會上指,叫甚麼口號會被視為違反港版國安法,並非單看到口號就判斷對方是否犯罪,是要看整件事,「即是我們叫context(情境)、整個background(背景),要整體去看;譬如他所叫的口號,是否構成顛覆政權的一個客觀理解,繼而我們也要看其行為及犯罪意圖。」

律政司長鄭若驊昨稱叫口號是否犯罪「要看整件事」。

法政匯思:和平方式亦屬違法

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就指,條文第20條中提及「『旨在』分裂國家……」字眼,故甚至是和平方式作出的行為,均屬違法,「所以揮旗我覺得係中嘅,叫『香港獨立』口號都係。」他形容,港版國安法「將個網擴到好闊,所以自然多咗好多以前唔犯法嘅行為,都變成會中。」至於在言論自由保障等方面,亦因為港版國安法具凌駕性,因此不再有同樣保障。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不諱言,法例生效後,香港如同進入以言入罪時期,「成日話外國都有國安法,但人哋基本只針對嚴重暴力行為,唔會因為提出政治理念或叫口號就會被捕。」他舉西班牙加泰地區為例,雖然當地亦有鎮壓獨立運動,但象徵加泰地區旗幟並不會視為違反當地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