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7歲中六男生去年8月在機場「和你飛」集會中,向下車準備增援的警長投擲水樽。昨他承認襲警罪,裁判官指被告坦白認罪可從輕發落,並稱「唔想(被告)還柙咁耐」,將還柙候取報告的時間,由一般的三星期壓縮至兩周,「已經係最快㗎喇」。
坦白認罪 官從輕發落
裁判官鄭紀航表示被告年輕及坦白認罪,先索取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勞教、教導所、更生中心等報告,並會要求評估小組盡速提供報告,只押後兩周,下月14日判刑。姓莫被告(17歲)承認一項襲警罪,指他8月13日在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外的暢航路,襲擊警長3722。案情指當晚有數千名示威者在一號客運大樓不肯離開,有人向警方投擲硬物,被告向剛下車的警長掟出一個樽,當場被捕。
辯方求情指事件中無人受傷亦無財物損毀,只是警長褲管被淋濕。被告無案底,今年剛考完文憑試,有意到台灣或加拿大升學,但本案案底將影響他的前途及對他造成壓力,而被告重犯機會亦低。
案件編號:ESCC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