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Sea to Sky上周末售出456伙,但當日有份揀樓的準買家陳生在簽臨約前一刻選擇離場,他指經紀事前已簽「回佣紙」,卻臨門一腳反口,估計涉及金額約35萬元。他表示已向地監局投訴,惟地監局發言人回覆,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陳生提供一份與中原地產簽訂的文件予本報,題為「置業禮券」,內文列明:「本公司現承諾向台端送贈置業禮券,金額為佣金的95%」,再於佣金下補註「樓價的3.25%或發展商所提供之佣金(需提供證明)」,該文件有相關區域營業經理簽名。他表示,目標單位折實約1,130萬元,若按此計,佣金為樓價3.25%,即約36.7萬元;回佣95%,即約35萬元。
「準備簽臨約時,佢哋(中原)就反口。」他憶述指:「話回唔到佣,佢(經紀)同我講,如果堅持要回佣,就唔做我哋生意,我哋當時好愕然。」陳生問發展商可否換代理,但發展商說不可以。中原地產回覆,有關個案已交由公司客戶服務部處理。
「置業禮券」未必具約束力
律師楊浩然表示,在法律上,視乎文件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在簽訂文件時有冇需要履行的代價,或純粹事後有額外送贈。從陳生提供的「置業禮券」上看,「現在寫法是事後的事情,感謝當事人透過此公司購入物業後,送贈『置業禮券』,在法律上未必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