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篤灰機制 金手指可減刑

設篤灰機制 金手指可減刑

【本報訊】港版國安法罪行範圍極廣、刑罰極辣,但第33條設一個篤灰機制,條例訂明有特殊情況,疑犯和被告人可以從輕、減輕處罰;如果犯罪較輕的人,甚至可以免除處罰。這些特殊情況包括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情報以偵破其他案件,都可以獲得減刑,機制的效果明顯是提供誘因互相篤灰。

犯罪較輕者免處罰

第33條指明有三類情況可以減輕刑罰甚至免除處罰。第一類是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第二類是「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第三類是做「金手指」,條文列出如果疑犯或被告人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如果查證屬實,或者提供情報以偵破其他案件,可以獲得減輕刑罰。

香港現時制度,雖然有特赦證人、即指律政司對該人發出豁免起訴書,該特赦證人須在作供時提供真實證據,如果證人的證供不盡不實,律政司有權收回其身份,重新啟動起訴程序。

不過,該制度只適用於疑犯有份參與的罪行,如果篤灰其他案件,不會獲特赦證人的身份。
港版國安法, 篤灰機制, 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