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迎來主權移交後最壞的時代。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全票通過港版國安法,同日議決將其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在香港實施,在回歸23周年前一小時正式生效。政府昨晚深夜才發出港版國安法全文,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四大罪名涵蓋廣泛,令白色恐怖席捲全城。香港眾志核心成員包括黃之鋒、羅冠聰及周庭突退黨,眾志隨後再宣佈解散,多個本土派組織亦作出類似決定。面對極權威嚇兵,部份民主派人士以個人身份,呼籲市民今天7.1照樣上街,繼續「反抗國安惡法,堅持五大訴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早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出席會議的162名人大常委,全票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據知人大常委會完成表決後,下午與基本法委員會開會,討論把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下午5時前,再傳出常委會已經再以全票通過把港版國安法列入附件三,並待特區政府刊憲後即在香港實施。
毀政府設施即屬顛覆政權
港版國安法全文有六章共66條,惟法例通過後,港人仍未有機會知悉條文內容,直到昨晚深夜約11時,政府才公開9,800字條文,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大罪名,函蓋犯罪行為廣泛之外,而且條文相當辣,如嚴重干擾、破壞中央或特區機關,破壞特區機關設施等,已可能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又如對個人嚴重暴力、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等,也可能觸犯恐怖活動罪;又如若受境外勢力直接或間接指使、資助,引發市民對中央或港府憎恨並造成嚴重後果,也會觸犯勾結境外勢力罪名。
條文亦給與警務處設立的維護國家安全部門以及駐港國家安全機構極大執法權;北京亦對法庭處理涉國安案件處處伸手,除了由指定法官審理,更可以不設陪審團、不公開審訊,一旦被判罪成,更會永久失去參選及任公職資格。林鄭發聲明表示會盡快落實港版國安法。
有分析指有關條文是針對過去一年反送中運動及國際線抗爭「度身訂做」,條文公佈前,多個跟國際連結或提倡本土意識及自決的政黨組織紛紛出現突變。其中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羅冠聰、周庭及敖卓軒,昨早分別在社交網站宣佈退出眾志,眾志其後更宣佈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
港版國安法生效之日,正是香港回歸23周年之時,雖然警方企圖以限聚令名義反對民陣申請舉辦7.1遊行,但民主黨主席、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昨仍聯同多名民主派區議員於終審法院外召開記者會,宣佈今日以個人身份繼續舉辦遊行,路線改由東角道至遮打道,並呼籲市民上街,主題與民陣7.1遊行一樣,為「反抗國安惡法,堅持五大訴求」。他們預料屆時港版國安法已經生效,但不會叫出席遊行人士不帶旗幟和不叫口號。
胡志偉:凌駕香港所有法律
陳皓桓稱港版國安法生效,港人必須團結一致,走上街頭發聲,反問港人如果7.1當天街頭冷冷清清、鴉雀無聲,談何選舉和之後的抗爭,「用人數話畀佢(政府)知,你唔好DQ任何人,你唔好控告任何人,你唔好打壓任何人嘅自由同民主」,強調遊行會以和平方式進行,呼籲警方尊重《基本法》所保障港人遊行和集會自由。
胡志偉批評國安法是「大石砸死蟹」,凌駕香港所有法律,嚴重破壞香港自治,所謂的國家安全實只是政權安全,相信即使國安法實施,市民仍會前赴後繼走上街頭,不會因此害怕。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直斥立法等同「一國兩制的死亡證」,批評立法過程未經諮詢及立法會審議,倉卒又不具透明度,反中央對一國兩制及港人已失去信心。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指,法例通過後港人有不少情緒反應及悲觀論調,但同時提醒「首先唔好自己嚇自己」。他又以「窩囊」形容特區政府在整個立法過程之表現,「然後又有班極左嘅人,擺出一副小人得志姿態。」不過,他深信港人不會因此而妥協,惟不排除抗爭因而轉向地下化,又認為今天上街人數應該不會少,「嗰個係商業區,只要唔做踩界嘢,警察咪只可以又亂咁圍人、拉人,但係每次咁做,都只係削弱自己個管治基礎,亦唔見得可以嚇怕大家。」他最後寄語,香港本身實力太弱,縱然數百萬人上街,亦難以帶來撼動,惟卻因為香港人的堅持,帶來連鎖反應,包括令國際作出回應,才是真的引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