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民陣集會庇護勇武派

政府指民陣集會庇護勇武派

【覆核警6.12亂射TG】
【本報訊】民陣召集人岑子杰不滿警方去年6月12日向中信大廈外的和平集會亂射催淚彈,致群眾恐慌走避險人踩人,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續審,政府一方指大批暴力示威者混入集會,是勇武派的庇護所,警方無法分辨誰是勇武、誰是和理非,決定清場;若岑對警方行動不滿,應向監警會投訴。

大狀稱應向監警會投訴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狀余若海指,當日下午近4時,大批原本在立法會示威區的暴力示威者加入集會,岑當時揚言民陣會支援任何感到疲倦或因香港而受傷的市民。余直言,所謂「因香港而受傷的人」明顯就是指勇武派,為勇武派提供庇護。余指警方當時曾要求中信外路障前的示威者離開,否則將構成非法集結,但對方拒絕。余質疑若是和平集會,為何示威者全副武裝,部份人更向警方擲物。他又指,當時有人呼籲市民到台前拿口罩和濕毛巾,明顯已預計到警方或會用催淚彈驅散。警方亦曾致電提醒岑,若有危險應先安排離開。

余續指,除講台附近玻璃門外,中信大廈轉角位、面向添美道的停車場入口皆可自由出入,非如岑一方所言並無退路;若民陣對警方做法不滿,最合適的做法是向監警會投訴。代表岑的資深大狀李志喜反駁,本案涉及警方執法的公權力,到底警方以甚麼基礎使用催淚彈驅散和平示威者,屬公共法範疇,應由法庭裁決。

李認為爭議點在於警方何時、何地發出警告會使用催淚彈,有關警告是否清楚傳達給現場人士。她斥警方行動只着重清場結果,無考慮如何保障守法市民的安危。至於政府所指的添美道入口,李指當日添美道亦有催淚彈,市民根本無法預測下一波催淚彈的發射方向和地點。法官周家明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AL26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