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襲警案】
【本報訊】15歲男學生被指去年在屯門襲擊隸屬飛虎隊的警員,案件昨續審。辯方指男生曾多次要求見醫生,警方一度打算將男生送去兒童及青少年院,惟該院因男生發燒而拒收,並要求警方將他送院。值日官明言無法確認事件,需查看警署的電腦紀錄,並供稱當她在警署得知男生身體不適後,已立即安排將他送院。
證供影片不符 警:解釋唔到
被告李姓男生現已16歲,在成人庭受審。他否認於去年10月7日在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與鄉事會路交界襲擊警員X。
警員陳國強供稱,當晚有黑衣人堵路,惟辯方指現場影片不見有雜物,陳看片後同意,並稱「我解釋唔到」。辯方又指出,被告曾在警誡下表明沒有襲警,涉案鐵鎚亦非屬於他,陳卻稱「唔好講咁多」,而且沒記錄說話;當被告母親表明不相信其子襲警時,陳稱「警察話有就有」,並威嚇男生錄口供時「唔好講咁多嘢」。陳全部否認。
警員萬頌安供稱,他將被告從警署押送醫院途中,被告從沒表示受襲;他又否認曾威脅被告「唔好玩嘢」及「唔好講要驗傷」。警署值日官施妤供稱,被告僅表示傷風及流鼻水,並沒投訴被警員毆打,身上亦沒可目測傷勢。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TMCC700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