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站傷人案】
【本報訊】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涉6.12抗爭一周年當日,到觀塘區議員在港鐵站附近空地設置的街站挑釁,與途人爭執,疑亮刀襲擊他人,遭在場人士制服。鄺被控傷人等共三罪,案件昨再訊。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適合答辯,毋須住院。裁判官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其間不需再羈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訊期間還押懲教看管。
裁判官拒絕保釋申請
被告鄺星宇(27歲)報稱地產經紀。控罪指他本月12日在觀塘同仁街臨時公共小巴站襲擊男子馮文傑、非法及惡意傷害馬富善,另於觀塘警署接見室內管有第一部毒藥即偉哥。
控方早前指被告有自殺及自殘傾向,過去一年曾向精神科醫生求醫,法庭因此索閱精神科報告。昨日庭上透露,兩份報告均顯示被告適合答辯,不需接受住院式治療。
控方要求將案押後8星期,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傷者的醫療報告、化驗涉案藥物、檢驗涉案刀的DNA及指模,及檢驗被告手機。
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控方反對,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最終拒絕申請。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9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