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提早近半年交樓 240伙採建築期付款 海日灣II 累業主急上會

突提早近半年交樓 240伙採建築期付款 
海日灣II 累業主急上會

【本報訊】國安法殺到及失業率惡化,地產商疑「趕收錢」要買家提前收樓。億京旗下大埔白石角海日灣II原定年底入伙,惟罕有地提早近半年收樓,近240伙建築期買家或需在疫市下急撲水上會,否則可能撻定,涉及樓價金額逾18億元。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稱,已接獲買家求助個案。

海日灣II單位總數1,408伙,自去年4月以來累售近800伙。據一手成交紀錄冊,近240伙買家採用建築期付款方法,比例約三成,樓價介乎371.8萬至3,000.9萬元,當中樓價1,000萬元內佔176伙或逾七成,涉總樓價逾18億元。

海日灣II罕有地提早近半年收樓,令不少買家大失預算。

苦主:搞到我計錯數

樓書顯示,項目預計關鍵日期為11月30日。據悉發展商月初已去信業主收樓,較原先預計提早約五個月;本報向億京查詢提早收樓原因,暫未有回應。若以建築期買家已付樓價一成定金計,意味億京提早收錢逾16億元。

本報接獲一名海日灣II建築期買家陳先生(化名)投訴,指6月3日接獲收樓通知信,發展商以項目已取入伙紙及滿意紙為由,要他須於6月19日或之前辦妥買賣成交手續;若未能如期成交則收取利息,利率為滙豐最優惠利率P加2厘。陳直言,提早收樓本值得高興,但提早近半年則令他計錯數。按揭貸款有效期一般三個月,他原計劃收樓前三個月,即9月才申請按揭,但現在只有14天時間。陳去年斥約460萬元購入一個一房戶,已支付樓價一成大定。

陳又指,雖然自己銀行戶口有500萬至600萬元現金,「其實我可以唔使上會,但條氣唔順」,並質疑發展商罕有地逼業主提早上會是否另有企圖,「啲細單位佢都唔知幾想你搞唔掂殺你定,再賣過又可以賣貴啲,呢個發展商都幾狼!」被問有否想過撻定,陳先生說:「有諗過撻(定),現在有疫情,想佢升都難,我買嚟投資都係想升,攞幾百萬cash可以做其他嘢,買滙豐等佢升仲好。」

另一買家與發展商力爭下,僅口頭承諾最遲7月3日交樓,之後收取罰息,並揚言如14天內仍未能成交,便會殺定;買家批評當時以建築期付款方式入市,折扣比即供付款少3%,現提早上會,優惠變相減少。

本報去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查詢是次海日灣II提早半年收樓事宜,銷監局承認接獲該盤買家因項目提早收樓向他們求助。銷監局提醒,預計關鍵日期不等同收樓日期,買家應確保收樓前辦妥按揭事宜,並提醒準買家購置物業前,應先清楚計算按揭貸款金額及各類置業開支,須確定能獲財務機構或銀行批出合乎自己償還能力的按揭貸款計劃,才作置業決定。

有發展商指,樓花提早近半年入伙算罕見,因預計關鍵日期一般「有遲冇早」。以今年交樓的其中兩個白石角樓盤為例,新地(016)雲滙1期2月底收樓,與2月28日預計關鍵日期相若;嘉華(173)嘉熙3月收樓,較預計關鍵日期2月29日遲。

有買家6月3日收到發展商收樓通知信,要求他須於6月19日或之前辦妥買賣成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