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版國安法草案說明規定,香港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醫管局等公營機構人員也屬公職人員。
指公僕應服務700萬市民
政府醫生協會主席李慧茵回應稱,對她而言第一重身份是「人」,之後才是醫生、公民,最後才考慮公務員身份,若有任何身份牴觸以上身份都不可接受。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及政府醫生協會昨舉行周年大會,連任政府醫生協會主席的衞生署醫生李慧茵表示,對她而言第一個身份是「人」,必須「講人話,有良知」;第二是維持專業自主及批判思考,「可能有啲政府官員唔係我哋呢行出身,未必知呢樣嘢」。
第三是公民身份,對不公義事情要發聲,最後才考慮公務員身份,「好多人有更多官階名銜,無論僭建幾多身份,首要係做『人』,憑自己良知去講嘢」。
李慧茵續指,《基本法》第39條有關政治權利及公民權利公約,同樣適用於香港,「問責官員係對市民負責,要強行加主僕身份,700萬市民係主,你係僕」,即使公務員也是為市民服務,「700萬市民係主,唔應為服務一、兩個人為奴為婢」。政府一旦落實要公務員宣誓效忠《基本法》,李慧茵表示,若要僭越任何身份與她之前提及的身份有牴觸,都不可以接受。
連任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的馬仲儀亦表示,正式成為醫生第一日已經宣誓要捍衞病人福祉,維護道德及專業知識,「如果要再宣誓,而放係病人之前,係唔可以接受。如果一樣嘢係美好嘅,符合普世價值,係唔係要宣誓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