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閉門為惡法護航 「管轄權與司法獨立無必然關係」

張勇閉門為惡法護航 
「管轄權與司法獨立無必然關係」

【惡法臨城】
【本報訊】港版國安法料月底通過並隨即生效,但至今未見全文,引起外界極多疑慮。京官全力為惡法護航,《明報》昨刊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出席座談會的發言稿,稱「司法獨立與管轄權沒有必然的聯繫」,又指不會一刀切禁止外籍法官審案,辯稱「充份體現對特區現行司法制度的尊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張勇混淆司法獨立和管轄權,不太清楚香港制度,中聯辦閉門造車的座談會更是黑箱作業,「只係自己做場戲畀自己睇」。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聯同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在港舉辦共12場座談會,聽取「各界」對港版國安法的意見,其中一場由張勇會見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及前中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等人。

「揀法官免雙重效忠」

《明報》刊出張勇的座談會發言稿,全長近2,900字,提及不少香港法官擁有外國居留權,但中央政府不會一刀切禁止所有外籍法官審理有關國家安全的案件,又指綜觀全球,沒有國家容許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相信交由特首指定一批適合處理國安案件的法官,能避免法官審案時出現「雙重效忠」問題。

張勇又強調,法官任命屬於政治過程,與司法獨立無關;惟在同一日,特首林鄭月娥曾經批評,立法會表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任命,有議員投反對票是把法官委任政治化,不尊重獨立司法體制。

對於有人擔心中央在特定情形下可直接管轄「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損害香港司法獨立,張勇反駁稱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審案時不受任何干涉,不是指法院管轄權和審判權,因此與管轄權沒有必然聯繫。他又辯稱1997年前或後,香港法院管轄權和審判權都有限制,如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沒有管轄權,以此反映法院受管轄權限制亦不影響司法獨立。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回應指,普通法下司法獨立是一環扣一環,由哪些法官聽取哪些案件、何時開庭和行使審判權,均屬司法獨立重要部份,直指張勇不應混淆司法獨立和管轄權,「唔可以將其中一部份攞走,然後期望司法獨立唔受到影響」。

港版國安法料月底通過,法律界憂慮中央管轄權損害司法獨立。

郭榮鏗斥混淆視聽

郭榮鏗續指,若然中央可以直接管轄某些案,已經影響香港法官在法院擁有的司法管轄權,又批評張勇不清楚香港法官委任制度,錯誤聲稱大部份國家法官任命都是政治過程,《基本法》已列明法官任命需根據其才能、水平、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再由特首委任,「唔係由特首直接挑選邊十個八個法官去做某啲案件」。

至於法官國籍問題,郭榮鏗指現時很多香港法官都是外籍,但不會影響他們盡忠職守審理案件,更質疑立法會內有建制派議員合法擁有外國國籍,「咁呢啲就變咗係外籍議員?係咪有效忠問題?」他直斥中聯辦舉辦的所謂座談會沒有邀請真正代表港人的人士表達意見,是閉門造車、黑箱作業,「自己做場戲畀自己睇」。

郭榮鏗直言,由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大律師公會以及不少坊間團體都表達不同意見,但中聯辦等並不認為需要聽取。

律師會前會長、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蘇紹聰昨在商台節目表示,不少法律團體無正視港版國安法法律地位問題,他指出國家憲制秩序中,港版國安法的憲制地位等同《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