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有抑鬱病的清潔工獨力照顧年幼外孫,兩年前帶同外孫租住酒店,其間以背囊帶將他勒斃。她早前被控謀殺罪受審,惟陪審團經商議後無法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決定解散陪審團。控方考慮後,昨基於被告案發時精神失常,可減輕罪責,接納她承認誤殺罪。法官裁定被告誤殺罪成,先索閱新近精神科報告,押後至下月22日判刑。
被告簡桂芳(55歲),原被控2018年3月18日謀殺六歲外孫鄭霆軒。被告審訊期間曾出庭自辯,道出坎坷大半生,包括兒子早夭、丈夫有外遇又好賭,以致債台高築。她曾自殺不遂,又患抑鬱。次女長大後又遇人不淑,未婚產子,遺下兒子由被告獨力照顧。
據被告庭上口供指,外孫生性頑皮,曾因小時大發脾氣,以頭撼牆,升讀小一仍經常「郁身郁勢」,她因而終日擔心外孫患有精神病,怕他長大後無法生活,或為禍社會;又謂獨力照顧外孫大感壓力,情緒低落。至案發該月初她開始沒服藥,萌生與外孫同死想法。
案發前一天,被告偕男友帶外孫飲茶和遊玩,傍晚獨自帶外孫租住酒店,並在該處以割斷的背囊帶勒斃外孫。但她供稱,忘記勒殺外孫的整個過程。根據接報到場的救護員口供,當日被告在救護車上曾阻急救,稱外孫有精神病。
案件編號:HCCC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