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版國安法陰霾下,香港新聞、出版及言論自由岌岌可危,外國記者會(FCC)昨向特首林鄭月娥發公開信,關注立法或令新聞從業員無法自由報道中港事件,因此向林鄭提出11點要求,包括保證新聞自由不受影響和市民能向記者自由表達意見等。
公開信指港版國安法為香港新聞自由,特別是外國記者的採訪自由帶來潛在影響,並引述林鄭月娥上月29日公開保證法例不影響香港的言論、新聞及集會自由,期望她就業界實務情況作更多承諾。
促保障記者安全自由
信中11點要求亦包括:要求林鄭保證記者採訪時不受當局及警方阻礙及威脅,市民能向記者自由發表意見而不受安全威脅或法律追究;記者報道不應受限於禁忌、敏感政治議題,亦不能因其所屬機構政治立場而被拒進入記者會,及有權索取及查閱公開的官方文件;政府不能引入官方主導的記者登記制度或特殊簽證;記者有權拒絕任何人索取敏感資料;法例生效前發表的報道、文章及評論不應被追究。
因過去有外國記者被拒入鏡,信中要求港府勿以工作簽證作為控制外媒的手段或懲罰,如拒絕延長外媒簽證應公開交代;記者在境外參與活動、發表文章及從事工作,在港應不受法律風險;亦不應因參與非政府組織,或擁有游說團體等組織的會員資格,而面對相關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