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版國安法霸王硬上弓,引發的爭議和疑慮觸動法律界神經。回歸後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昨發表聲明,特別就特首可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及中央可行使管轄權兩大問題作評論,直言安排損害香港司法獨立。特首林鄭月娥「嚴正反駁」,稱指定法官並不罕見,更不屑指有人「孤陋寡聞」。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直斥林鄭說法混淆視聽,「真正孤陋寡聞嘅係特首本人」;大律師公會晚上再發聲明,重申有關安排將是史無前例並削弱香港司法獨立。
新華社日前公佈港版國安法部份條文內容,其中特首指定法官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惹起各界憂慮。李國能早前曾就港版國安法撰文,指北京立法可以理解及合理,但他昨再於報章發聲明,先稱「草案至今仍未公佈實屬不幸」,繼而質疑特首有權指定法官做法損害司法獨立,解釋司法機構獨立於行政機關,應由獨立司法機構決定審理案件法官,不受行政機關干預。
林鄭反指孤陋寡聞
李又指,特首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不宜獨自挑選指定法官;如其觀點不被接受,他認為日後安排起碼是特首挑選法官時,須依據首席法官或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確保人選是專業和獨立。他又指在特定情形下中央機構或對極少數案件行使管轄權,擔心這些案件會在內地處理及審理,案件被告不能享有香港司法程序保障。
除李國能質疑特首指派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也形容是「聞所未聞」。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例會前見記者即發炮反擊,稱指定法官處理某類案件在港或其他地區並不罕見,更語帶不屑說:「如果有人話……係聞所未聞,咁樣係有少許孤陋寡聞。」
林鄭不點名回應李國能,稱要「嚴正反駁」,指特首「只是」指定各級法院的一個法官名單或一組法官處理國安案件,「唔係特首去指定邊一位法官去處理邊一個案件」,最終分派法官仍由司法機構負責,強調不影響香港司法獨立。對於被質疑行政機關既負責檢控,特首又可決定處理案件法官,她說是完全錯誤,並指摘提出港版國安法違反一國兩制的人「冇將一國放喺眼裏面。」
大律師公會再表憂慮
大律師公會昨再發聲明,也是一個月內第四度就港版國安法表示憂慮,強調令公眾相信法院作裁決不受任何政治考慮或行政機關干預十分重要,若落實國安法安排,將是史無前例,且將削弱香港司法獨立,草案也違背《基本法》的本意及精神。葉巧琦也反駁,現時是特首先揀法官才交司法機構指派,非按照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批評林鄭說法偷換概念,李國能開腔正正反映了法律界的憂慮。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稱,由特首選擇法官審案,與由首席法官及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選擇人選是天淵之別,「佢(林鄭)將成個做法調轉咗,跟住就混淆視聽,真正孤陋寡聞係特首本人」,重申做法將嚴重打擊香港司法獨立,「全香港法例入面,冇一條條例係畀佢(特首)有權力自己去揀邊個法官」。民主黨涂謹申更直斥林鄭「呃人、講大話」,強調香港沒有刑事法庭法官由特首特別委任,「𠵱家係一院兩制,中共透過香港嘅傀儡特首欽定法官。」
民間法律評論團體「法夢」成員黃啟暘引述終院非常任法官麥嘉琳裁決,明確指如官員有權指示哪位法官可以或不可以處理某案,「將是不可思議」,容許行政機關在選擇審理案件法官人選上有任何角色均屬對司法獨立不能接受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