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醫護或須宣誓效忠

湯家驊:醫護或須宣誓效忠

【本報訊】早前公佈的港版國安法草案說明指出,香港居民在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公職人員除公務員外,醫管局及競委會、監警會等法定委員會人員也可能屬公職人員。醫管局員工工會指,有關做法只為方便政府用以言入罪方式打壓醫管局員工。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公職人員定義廣闊,除了公務員,醫管局及競委會、監警會等法定組織或委員會的人員也可能被納入。他指大學的教職員並非服務公眾,估計不會被視作公職人員,又指《防止賄賂條例》等普通法法例就公職人員作出的定義未必適用於港版國安法。

湯家驊表示,無法得知已就任的公務員是否需要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但相信不簽署不會構成刑事罪行,僅用作公職人員的就職條件。

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指,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公職人員指訂明人員及公共機構的僱員,公共機構的確包括醫管局,但認為如中方要求他們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國家,做法是多此一舉,「咁不如700萬人拎身份證都要簽一簽,咪唔使要求全世界表態」。

工會:係咪唔簽就炒晒?

醫管局員工陣線副主席、外科病房註冊護士羅卓堯指,中方魔爪顯然已伸到各行各業,要不同職場人員效忠中國,「都係想箝制言論自由,方便以言入罪,無論公營機構定之前國泰都係」。他指如醫管局不屬於公務員也要效忠,相信往後有接收政府撥款的非政府組織(NGO)、學校都要簽署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做到全面控制」。他指工會需待有實際詳情公佈再商討如何應對,質疑醫管局屆時「係咪唔簽就炒晒全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