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在生時,時不時以極度溫柔不解語氣說:「你們這些人,一天到晚叫林鄭下台,不怕被拉嗎?」
當時我大致上這樣回她:「你們是什麼人啊,我沒有叫林鄭下台,因為她下台不下台也沒有分別。哎喲,而且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叫特首下台,也要拉去坐監,那全香港監牢都坐到爆棚,要另外擴建……(下刪一天專欄字數左右,因為我當然都忘了數落過林鄭政府什麼了。)」
我很記得那時候,剛寫完紀念六四三十週年的《回憶有罪》,其時送中條例這條惡法初發,反送中運動醞釀集氣中,唉唉唉,2019年初夏,至今一年不到。
今天很想對天狂喊:媽啊媽啊我的媽啊,你真的神準啊。
前天譚耀宗透露港版國安法條文下的「顛覆國家政權」也會包括港府。自然,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國家安全面前,完全沒有「特別」的條件與資格,既然普通老百姓在不特別的內地喊領導人下台,會被像抓雞仔般送進雞籠,香港叫「林鄭下台」,怎麼會有特權。
這是危言聳聽嗎?在懇請湯家驊原諒之前,請阿媽原諒我當時跟你爭論,你對了,我錯了。用你老人家的話來說,就係衰過做女果陣,不過,這個做女的,變成衰老彌留的速度,也未免快得太荒謬了。
阿媽以前常常薄責我:「政府怎麼能隨便要罵就罵呢?早晚會闖出禍來。」真是回憶有罪,我阿媽生於八年抗戰時,成長於日本投降後國共內戰期,那時期,無論中港澳,防共甚於防川,家母在澳門與香港之間流離,以她的認知,批評政府,叫領導人下台,等於自殺無疑。
現在,香港又回到我阿媽做女果陣,而且只有衰過,從來沒好過。因為,可不可以叫「林鄭下台」,批評政府以至中央會不會入罪,人治社會下,就看你是誰了。
在此要為我阿媽澄清,給她一個讚之餘,也要感謝林鄭。我阿媽不藍不黃,也不大懂得這些。林鄭贏了鬍鬚仔那晚,跟她晚飯後回家途中,她問我和妹妹知不知道林鄭剛剛獲得中央嘉獎她,大家可別以為這是曲到直的諷刺。贏了假選舉,在我阿媽口中真的是嘉獎,可想而知概念模糊到近乎無知。
唉,無知多好啊,可是後來,連阿媽都用老人家獨有的直覺反林鄭了,說看到她個衰樣就沒胃口。在我督促她別看大台新聞給誤導後,她也開始會說:那些警察是不是人啊,這麼這樣打人啊。
如此,我跟被我暱稱為皇太后的阿媽之間,就少了不必要的爭論了。只可惜啊,皇太后,太后連諷刺政府那個節目都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