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律師:疑涉刑事民事行為

台律師:疑涉刑事民事行為

台灣太宇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惠珍表示,按林悅跟苦主的表面情況來看,是個人之間的哄騙行為,若證供符合,刑事上涉及欺詐罪,民事上涉及侵權行為。徐惠珍指,林悅是否在台灣涉及罪狀,還需看案情發生於香港或者台灣,才可在台灣循法追討。

籲先查核持牌編號

徐惠珍指出,內政部移民署上記錄的認證業者有227間,一旦在台灣無牌經營移民公司,可被依《行政法》處以20萬至100萬新台幣(約5萬至26萬港元)罰款,可以連續按次處罰。

徐惠珍建議香港人若要經顧問幫忙移民到台灣,應先上中華民國移民署全球資訊網中的移民業務機構管理選項查詢,上面明細紀錄合法業者的資料,呼籲不要相信任何個人顧問,把錢交付給這些人,「因為詐騙集團真的非常多,拿了錢就跑了」,免得求償無門。

在台灣有20年行業經驗、不願具名的持牌移民公司向本報表示,台灣嚴格管理移民公司,需放押金在移民署,公司也需要有最少三名持政府移民顧問證的移民顧問,至於發放宣傳單張前,雖然沒有規定必須寫上公司編號,但也最好先給移民署審看是否有不合適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