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樂器維修員去年10月乘港鐵打算參加集會,在中環港鐵站跳閘後與職員爭執,20秒內連環打港鐵職員八巴。維修員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香淑嫻昨稱法庭需保護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須判阻嚇性刑罰,判被告入獄14日。維修員已被扣押14天,相信可盡快獲釋。
官:須判阻嚇刑罰
被告譚煒林(39歲)去年10月14日在中環港鐵站襲擊港鐵職員,裁判官將他還柙以索取背景報告。辯方求情指報告內容正面,感化主任相信被告深刻反省,有真誠悔意。辯方呈上由被告朋友及顧客撰寫的六封求情信,讚揚被告有責任心和顧及他人。被告被扣押令他了解自由的可貴,且本案屬單一事件,港鐵職員沒受重傷,望被告獲判緩刑。
裁判官引用案例指,有人不依海關人員指示而掌摑關員,和被告一樣被控普通襲擊罪,也是有正當職業,沒使用武器,最終被判監14天。裁判官指本案並非最差的一種普通襲擊案,但法庭須保障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須判阻嚇性刑罰。
案件編號:ESCC26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