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後遺】
【本報訊】反送中運動期間,警方屢次涉嫌對被捕人士施以性暴力,昨日再有受害人挺身而出指證。17歲少女K(化名)在社工陪用下召開記者會,透露去年9月25日於沙田被捕後遭女警當眾「揸胸」,到警署後警員向她進行三級搜身時,女警靠近其私處並出言侮辱,更在她如廁時「望實」。K因此情緒崩潰,三度自殺未遂送入精神病院,確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但仍希望站出來為其他受害人發聲。
17歲的K同學憶述,去年9月25日晚上9時半至9時45分在沙田新城市廣場Fancl門外被捕,有女警押解她離開商場時當眾「揸」其胸部數次,至有群眾大叫「影到晒啦」方收手。
不忿政府包庇警方
K被帶到警署後,有警員聲言要告她非法集結及襲警。K當時感到徬徨無助,數次要求去洗手間,苦等約一小時才獲准如廁,過程更被女警「望實」。她至少六次向警方提出聯絡律師和家人,「但警察不斷話等陣先」,最終也未能致電律師家人,是由得悉她被捕的朋友代為聯絡律師。有女警隨後要求她先後赤裸上身及下身,更將頭靠近其胸部和下體,邊說「好難聽好侮辱」的說話。其後,她被一班男警帶回家搜屋,由於被捕期間甩了一隻鞋,警方只提供一隻紙拖鞋予她,搜屋時亦沒有律師陪伴,令她大感恐懼。
K同學表示,事發後她「當冇事發生過」,惟一段時間之後發覺很容易被聲音和突然的觸碰嚇倒,嚴重時會焦慮發作、不停哭喊。
事發當晚她被「揸胸」的片段其後在網絡流傳,部份網民留言取笑她的身材,她當時不願承認情緒崩潰是警方性暴力所致,擔心公開事件會被視為小題大做和「博同情」,結果三度自殺;第三次是今年3至5月期間擬跳軌獲救,送入精神病院住了約一個月,確診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
K批評警方向被捕人士發洩仇恨,「知道自己做任何行為都唔需要負上法律責任,呢個正正係我必須發聲嘅原因」,認為警方沒有權力向市民行使私刑,包括任何言語、肢體甚至性暴力,政府亦因為政治私利包庇警方惡行,希望幫助其他受害人發聲。
冀網民提供片段
負責協助遭受警方性暴力的受害人組織「Stand with you」創辦人吳傲雪說,約一個月前認識K同學,作為過來人十分明白K的感受。她指K的案件下月21日沙田法院開審,並指K將不認襲警罪,呼籲網民下月14日前透過WhatsApp 9266 3226或telegram @SWMsJ提供片段。
警方回應稱,當日警員到達沙田港鐵站拘捕一名17歲女子,她情緒激動,並咬傷一名女警的右手臂,該女子涉嫌非法集結及襲警被捕。警方致力保障被捕人士尊嚴、私隱和權利,並會以合理性及相稱性原則,據當時環境及視乎個別情況而決定羈留搜查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