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周將加開會議,雖然公開議程中沒有審議港版國安法,但顯然是迷惑港人、迷惑國際輿論的故技重施。如果港人認真地討論官方的草案說明報告、討論法例的魔鬼細節時,就已經上當受騙,忽略了反對惡法的制訂才是根本。譚耀宗所謂最高囚十年是中共的苦心,就是其中一個典型的騙術。你要關心的不是判幾多年是輕是重,而是香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不是罪、司法獨立不是聽命於黨委的工具,不容任何惡法侵犯。
修訂細節 對外減辣
港版國安法草案已提交上周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但草案文本為甚麼迄今秘而不宣?只因中共仍在待價而沽,要視乎香港和國際社會反應而作調整;只因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橡皮圖章,連法定會期、法定立法程序都只能聽命中共而改動,不能擅自公佈法例文本;只因中共當了婊子還要為自己立牌坊,需要偽造聽取民意、完成立法諮詢的程序。更大的詭計是,透過唧牙膏式透露國安法的細節,吸引海內外關注、討論,以魔鬼的細節模糊這項立法的非法、惡毒。
港版國安法之所以是惡法,首先在於立法的主旨、方式和過程完全違背香港《基本法》,甚至連中國《立法法》第27條有關法案「一般應當經三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再交付表決」、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29條有關常委會會議「一般兩個月舉行一次」的規定也被玩弄了。當然,中共立法時都留下了特事特辦的「後門」,以維護黨的解釋權、領導權。
港版國安法引致美國、英國等強烈反制,首先也是因為惡法撕毀了《中英聯合聲明》這一國際條約、廢棄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其後才是侵犯香港人權、民主、法治的問題。美英向港人提供入籍、居留權便利以吸引人才,恐怕超出了中共應對經濟制裁的預案,再難維持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不變的信心,美國國會議員建議的制裁名單升格到汪洋、韓正這樣正國級的中共領導人,恐怕也讓中共港共再難維持香港利益受損、權貴家族利益不受害的信心。
因此,楊潔篪與蓬佩奧會面後,中共修訂了部份法例細節,目的是為了緩衝西方國家的制裁。其中,「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修訂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對港人來說是加辣,但對外國勢力,特別是駐港機構而言,則是明顯減辣。
不信特首 雙重監控
透過這種細節的修訂,轉移輿論的關注點,正是中共的詭計。譚耀宗聲稱,港版國案法最高刑期是監禁十年,比起中國的終身監禁輕好多,「係中央嘅苦心」。如果因此去討論刑期長短,就真的墮入中共的「苦心」。當妄議習近平、妄議中共、妄議林鄭政府,在香港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罪時,哪怕是判囚一日或社會服務令數小時,都是重到不可接受的。正因此,我們要堅決反惡法,而不因魔鬼在細節而被迷惑、而參與討價還價。
諷刺的是,林鄭政府高官、親共政黨政客爭相為中共替香港立法獻諛,但港版國安法從立法方式到在港僭建國安機構,根本就是對他們的不信任。向特首指派國安顧問、設立國安公署執行特別案件,更無異於對特首實施雙重監控。梁愛詩倒是道出了中共的威嚇:如果特首或主要官員觸犯國安法,要到最高法院受審都合理。林鄭月娥、鄭若驊、李家超、梁君彥等不以自己無能為恥,反以中共霸王硬上弓為榮,支持自己被送中,不愧是中共的好兒女,但休想要港人陪葬。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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