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自由之夏,香港戰火連天,但仍有喘息的空間,便是「非街頭」。警察和建制派最愛說,「你唔喺嗰度出現就無事」、「上番行人路」,只要你安坐家中、呆在行人路便無事。
就像今天港版國安法也這樣推銷,「只是針對極少數人」、「廣大市民不受影響」。
我要提醒大家,魔鬼在「定義」中,甚麼是「少數人」?甚麼才是「廣大市民」?愛國報章動不動便刊登「全港市民支持×××」,請問你幾時以「全港市民」身份發過言、表過態?那我們算不算「廣大市民」、「全港市民」?於是你知道,所謂不受影響的「廣大市民」,不一定有你份。
那甚麼是「極少數」?毛澤東當年發起「反右運動」,以極主觀不科學的方法說了一個數字「百分之十」,他估計全國知識份子五百萬人,百分之九十是好人(即是廣大市民),只有百分之十(即是極少數)是右派,一計出來就是50萬左右的知識份子劃為右派。
和今天港版國安法的說法是一模一樣,所以大家也能計算,「極少數」受影響市民究竟有幾多?如果用七百萬人作基數,百分之十的「極少數」,也有70萬;即使再打一半折扣,算百分之五,也有35萬人!再縮細一點,算百分之一好了,也有7萬人中招!整個反送中運動至今天,也就抓了接近一萬人,如果真要捉百分之一的話,等於7倍的大抓捕!這個「極少數」還算是「極少數」?
如果你說,不可能有百分之一,可能只是千分之一,萬分之一,那為了這萬分之一的可能,而立一條足以摧毀人心的「港版國安法」,值得嗎?
在這種共產黨慣用語言「極少數」、「廣大市民」操弄下,香港人反而發覺無路可退。上番行人路都不安全,留在家中也可以因為上網海外聯署被捕,逛商場買抗爭童裝也算是支持港獨吧?在學校拍照、參加陸運會唱國歌,可能也要被警察拘捕。
廣大市民都知道,自己其實就是「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