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國家政權包括港府 叫「特首下台」勢違國安法

譚耀宗:國家政權包括港府 
叫「特首下台」勢違國安法

【本報訊】港版國安法兵臨城下,預料月底前通過,港人活在恐慌中,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回應「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時,不諱言國家政權包括特區政府,有民主派批評中共執法標準是「紅線任佢劃」,不排除惡法生效後,參與7.1遊行要求特首、問責官員下台也犯法;人權組織亦指,內地有人提出「習近平下台」即干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同一標準下在香港犯法屬合理推斷,更形容香港將再沒言論自由。

譚耀宗昨接受有線新聞訪問,透露犯國安法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有線新聞畫面

有份審議港版國安法的譚耀宗昨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繼續拒向港人交代法例細節,稱一日未公佈都要保密。

透露最高刑罰囚10年

但透露罪行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指刑責偏低,「要體諒中央苦心,我惟有咁樣理解」。對於草案中的顛覆罪由過去《基本法》23條的「顛覆中央人民政府」改為「顛覆國家政權」,當中是否包括特區政府時,他坦言「可以咁樣理解」,但不方便繼續談及具體內容。

根據內地標準,要求領導人下台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山東詩人魯揚早前因在網上發表「習近平必須下台」言論,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捕,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指,有關法例至今未有具體條文,中共執法「紅線任佢劃」,隨時叫特首、問責官員下台也犯法,「到時針對中央肯定唔得,包埋特區政府,可能連叫中央委任官員落台都唔得;搞遊行係有行動,可能係煽惑、教唆或者串謀,提出公投或政改,人大否決咗公民提名,你仲要求挑戰佢權力,咪可能顛覆國家政權」。

民權觀察:冇晒言論自由

陳淑莊直言不想帶來恐慌,但形勢確令人憂慮,「以後7.1遊行,叫好多口號都可能犯法,係咪要大家叫共產黨萬歲?」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指,中共法律可隨意改變,而港版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故以內地同樣的執法情況,在香港提出要領導人下台將被視為犯法,絕對是合理推斷,「冇理由大陸講犯法,喺香港就唔犯」,惟在港版國安法具凌駕性下,「香港到時可能已經冇言論自由;雖然佢話要合乎人權要求,但釋法權喺佢手,真係違反時可唔可以司法覆核都好大疑問。」

至於案件移交內地的疑問,譚耀宗指在特定情形下,有極少數案件中央有管轄權,又承認管轄權是執法、檢控、審判權,形容是「去到一個失控情況,好多事做唔到。特首亦提出,咁中央都要幫。」屆時案件會引渡內地受審,刑罰或定義會跟港區國安法,但他指不太記得細節。按法工委日前說明字眼,涉及中央管轄部份未有提及相關安排。

惡法通過後,市民參與遊行要求特首下台恐犯禁;圖為去年6.16大遊行,有人舉起林鄭下台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