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港版國安法並公佈立法說明,當中提出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由北京派出儼如太上皇的國安顧問,特首有權指派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更在港設立國家安全公署等,引起市民及法律界擔憂香港再無司法獨立,變成一國一制。有政界中人指,有關條文亦引起外商不安,擔心日後在港營商要面對更大政治危險,北京日前公佈的立法說明加入不少內容企圖安撫港人及外商,減少國際社會反對聲音,但似乎實際作用不大。
「廿幾年後又用同一招?」
該政界人士指,日前新華社公佈的港版國安法立法說明,當中有五個分目論法律草案的主要內容,第一項是講明北京有權有責有需要立港版國安法,第二項立即大講港版國安法會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港人在《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享有的權利,要堅持法治原則、無罪推定等。政界人士稱,從中可見,雖然北京企硬不理國際社會反對聲音堅持立法,「但佢哋心知肚明,港人、外商真係驚,國際社會強烈反對亦唔可以視而不見,所以寫呢堆嘢安撫民心,希望人哋收貨。」
不過,從外媒反應可見,國際社會普遍不收貨。該政界人士笑言,當年北京為爭取港人及國際社會支持《基本法》,將兩份國際人權公約寫入《基本法》,「結果香港搞成𠵱家咁,廿幾年後又用同一招?仲點令國際社會信!」
季陶
周一、三、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