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了昨天我寫友人F的鬼故事,以為她是為了解決靈界問題才找我,那就大錯特錯了。真正令她煩惱的,是人。F找我的緣由,是為了解決一個困擾整年,涉及管理員、管理公司及港鐵的問題。去年中,F開始跟樓下看更交惡,起因是印花。據F所說,看更是個口音不正的大媽,經常向師奶住客索取印花,不知道是自用,抑或借花獻佛送別的住客。有次F說沒有,看更不信,審犯般追問「點解冇印花」、「你喺邊度買嘢」,令F不滿。後來F發現鄰居燒衣,向這管理員投訴,但她沒有處理,之後幾日仍見鄰居繼續燒衣。F覺得是收了這鄰居的印花才包庇,懷疑涉及賄賂,不由得無名火起。
F終於向管理公司投訴。公司承認該管理員確實犯錯,不該向住客索取印花,承諾F把她調走。F同意管理公司的處理。事情本已告一段落,誰知管理員調走幾天,忽然又回來了。原來很多住客紛紛致電管理公司,要求把她調回來,公司見人多勢眾,就順從「民意」跪低。F向公司追問,經理勸F:「不如算數啦。」F不服氣,覺得毫無道理:調職是因為她犯錯,豈能徇眾要求?那些住客也許收過看更的印花,是既得利益者。
大媽霸氣回歸後,還若無其事向F索取印花,擺明挑釁。F說沒有,她馬上黑面。自此,患有多年鬱躁的F越來越不開心,很害怕外出,因為不想見到那個幾乎天天上班的大媽看更,不想看她臉色。F唯一能做的,是繼續向管理公司投訴,但公司開始視她為「西客」、「投訴怪」,慢慢不再理會。F於是把行動「升級」,向持有德福的港鐵投訴,但港鐵當然不理會這種瑣事。
結果如何?F的執着嚇我一跳,她居然找上律師,想控告管理公司。律師勸她不要衝動,會花很多錢,不如向傳媒爆料。於是她聯絡蘋果和方向報,記者異口同聲都叫她找ICAC。最後,她上星期聯絡我。問她為什麼這樣堅持。她說,是因為去年的社會運動令她醒覺,「每棟大廈都是社會的縮影。如果連一個管理員也可為所欲為,憑什麼相信黑警會受到制裁?」
我把這故事寫出來,不知道有沒有用,但願管理公司給她一個交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