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防暴護少年  男工庭外舉「五一」

擋防暴護少年  男工庭外舉「五一」

【本報訊】中年清潔工被指去年在深水埗警民對峙的期間,以身體阻擋防暴警追截爆粗少年。清潔工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裁判官黃國輝指雖然控罪嚴重,可以判監,但是考慮到被告已還柙12日,而社會服務令等同監禁,決定給被告機會,判他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何永隆(50歲)被指於去年8月5日在深水埗欽州街及長沙灣道的交界,故意阻撓警長馮耀彤。被告昨重獲自由後,向聲援者鞠躬道謝,他高舉五一手勢。聲援者叫他好好休息。

獲判社服令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的報告內容正面,感化主任認為被告態度合作,有強烈意欲完成社會服務令,建議法庭判處81至16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辯方又表示,被告只是基層市民,手停口停,履行社會服務令對他而言已屬懲罰,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指本案控罪嚴重,一般以判囚處理;但是考慮到社會服務令並非輕判懲罰,被告亦已還柙逾10日,他於六年前留下的案底與本案不類同,決定給被告機會。

案中警長馮耀彤作供時指出,當日警方於現場設下封鎖線,其間有黑衣少年走向防線,以粗言高叫:「望咩?死差佬,X你老X!」馮欲上前截查該少年,此時被告衝出來,張開雙臂擋在前面說:「你做乜嘢?」然後高呼:「走!走呀!」馮稱被告的動作旨在讓少年脫身離開,其後被告更拒捕。

案件編號:KCCC20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