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呈請17年來最多 上月錄2,079宗 恐未屆高峯

破產呈請17年來最多 
上月錄2,079宗 恐未屆高峯

【本報訊】破產管理署公佈,5月接獲2,079宗破產呈請,創近17年新高之餘,亦逼近沙士疫情期間、2003年5月的2,311宗。而且,由於香港首季出現武漢肺炎疫情,破產管理署要到5月初才恢復正常運作,外界關注市民申請破產的狀況是否未屆高峯。因破產會令個人權益大受限制,包括不能任職律師和會計師等特定職業,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警告,個人財務及資產處理也會大受影響,切勿看輕申請破產所帶來後果。
記者:潘曦

香港自1月起出現武漢肺炎疫情,由零售、餐飲到航空等商業活動停滯,不時有企業裁員及放無薪假的新聞。破產管理署的5月份數據顯示,獲提交的破產呈請書數目達到2,079宗,按年激增約1.99倍;以年初至5月計,獲提交的破產呈請書數目累計達3,611宗,按年上升12.6%。至於破產管理署5月發出的接管或破產令,數目為462宗,按年減少10.1%;以年初至5月計,累計為1,643宗,按年跌47.3%。至於針對企業的強制清盤提交呈請書,5月份數目為68宗,屬2009年以來最多,而發出清盤令數目為16宗。

疫情或令個案積壓

由於疫情關係,破產管理署早前僅提供有限度服務,而4月的提交破產呈請書數目罕有地僅為個位數,踏入5月,破產呈請數據卻創近17年來月度高位,及已發出的接管或破產反而按年下降,或是因疫情妨礙署方處理個案,出現積壓的情況所致。另外,翻查破產管理署過去三個年度的統計數據,破產人申報的破產原因中,俱是以「失業」的佔比最多,介乎36.1至43.91%不等。據此,若香港失業人數未來繼續上升,5月的數據或非近期高峯。

市民申請破產成功後,就業、財務和生活等多方面均會出現不便,如破產人士不能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若是律師、會計師和地產代理等,破產後一般不可以再執業。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士,則須按《銀行業條例》規定,告知其僱主。至於屬政府公務員的破產人士,其所屬部門、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亦會接獲破產管理署通知,破產期間升遷會受一定限制。

財務上如「留案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補充,破產紀錄就有如在財務上「留有案底」,會上載於個人信貸報告的公眾紀錄中永久保存,從而影響將來個人財務、按揭以及信貸評級,「唔好以為可以賣走資產,轉移畀人先破產,因為一旦發現,破產管理官有權命令你交返出嚟抵債。」

個人生活層面,陸偉雄指破產人士一般不可以乘坐的士,在申請貸款、買車、買樓、投資基金和購買名貴物品等亦會受阻,即使是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者儲蓄保險保單,破產人亦不能繼續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