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家敗訴 「兩蔣日記」判歸台政府

蔣家敗訴 「兩蔣日記」判歸台政府

台灣已故總統蔣介石、蔣經國的「兩蔣日記」史料,持續五年的擁有權官司昨在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法院判處日記的掃描膠卷及兩蔣任職總統期間的各類文件檔案全歸政府,由直屬於總統府的國史館管理,並駁回蔣家後代要求擁有所有日記檔案之訴,蔣家僅保留兩蔣非任職總統期間的日記手稿等,全案仍可再上訴。

可保留兩蔣非總統期間文物

蔣經國三子蔣孝勇遺孀蔣方智怡,2004年把包括兩蔣日記在內的51箱文物送到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2013年再與國史館簽署協議書,出讓日記及文物的擁有權。但蔣經國長孫女蔣友梅反對,認為日記屬於蔣家後代共有的私人財產,要公開必須經所有蔣家後代同意。
國史館2015年對包括蔣友梅、蔣方智怡等十餘名蔣家後代提出民事訴訟,欲確認兩蔣日記的擁有權,其中八人同意出讓和解,另七人拒絕。

判決指出,兩蔣日記掃描膠卷由蔣孝勇出資製作,並贈與蔣方智怡,她合法取得膠卷擁有權,交給胡佛研究所保管及讓與國史館的做法均合法,確認國史館有兩蔣日記掃描膠卷擁有權。膠卷之外,兩蔣任職總統期間的文件檔案,依據《文物管理條例》本應屬於政府;屬兩蔣任職總統期間的文物也判屬於政府,只有蔣經國非任職總統期間的1941至1944年、1950至1977年的日記手稿正本、蔣介石1927至1930年的日記抄本,以及蔣經國筆記本兩本、家書一夾等文物,擁有權歸蔣友梅等蔣家後代。

兩蔣日記涉及諸多台灣及中國歷史的關鍵問題,其中蔣介石日記部份內容2006年由史丹福大學陸續公開,蔣經國日記也因擁有權的訴訟,在蔣友梅提出要求確認有無隱私內容下,經美國北加州法院裁定,今年2月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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