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國謙:國安法條文或今公佈 指推動外國制裁勢犯禁 陳文敏憂「勾結」解釋隨時變

葉國謙:國安法條文或今公佈 
指推動外國制裁勢犯禁 
陳文敏憂「勾結」解釋隨時變

【惡法臨城】

【本報訊】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昨稱,今日很大機會公佈港版國安法草案具體條文,又指本月底或下月初將召開特別會議審議和表決。葉指國安法的最新罪行字眼改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是要針對本地人接觸外國人,干預香港事務,故日後若有人叫外國制裁香港、或有具體行動推動外國制裁,損害香港和國家利益,將極有機會違反國安法。法律學者指,「勾結」一詞令打擊面更廣闊,如何界定犯罪隨時可變,解釋權也在內地手上。

記者:呂浩然

葉國謙昨接受訪問指,港版國安法料在月底或7月初表決。有線新聞畫面

國安法細節條文至今未公開,但條文有望今日曝光。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港區國安法》,會期今日結束。葉國謙昨接受訪問時指,很大機會今日公佈草案具體條文,開始徵詢意見,並於月底或7月初開特別會議審議及表決,港區人大代表或可於特別會議上列席表達意見。換言之,國安法條文今日雖公佈,但不會表決。

人大常委會審議國安法時,其中一項罪行用字被修改,「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最新被改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葉認為,若外國要干預香港事務,要勾結本地人才能做到:「所以勾結係涉及本地人。」

「基本法保障已無意義」

至於有人要求外國制裁香港,會否干犯有關罪行,他則指若有人蓄意損害香港及國家利益,以及有具體行動推動外國制裁,才有機會干犯。他補充,立法會議員及行政會議成員也會與外國領事館人員及記者接觸,立法會亦會安排外國考察,與外國人士交流,故毋須過慮。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在商台節目上稱,「勾結」字眼的改動令涵蓋範圍更廣闊,涉及干預前的行為,或包括串謀、煽惑或游說,甚至單方面初步行為,或已構成犯罪,最終解釋權亦在中央手上,犯罪標準可隨時間、政治氣候及個案改變。

陳續說難接受國安法凌駕《基本法》,認為等同將內地刑法搬到港,由中央任意決定何時用及如何用,甚至出現將港人帶到內地受審,「《基本法》對港人保障已無意義,兩制難再存在」。陳強調,在國際層面上,保障國家安全不代表可胡亂捉人,或未經審訊就判處無期徒刑甚至處決,形容「國家安全凌駕一切」說法是誤導,只會演變成極權主義。

陳淑莊憂香港邊緣化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指,香港法律並無「勾結」概念,釋義存疑,草案更改用字會令港人或在不知情下干犯有關罪行。她提到,建制派及民主派均會與外國議員見面,擔心國安法通過後,會令人憂慮與外國交流會觸犯法例,令香港邊緣化。

國安法尚未通過,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前往澳門,了解當地在維護國安方面工作,晚上返港。政府新聞稿指,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向李談及澳門訂立國家安全法立法過程、考慮和經驗。李其後和保安司長黃少澤會面及交流有關澳門自2009年實施國安法的執行經驗,李認為澳門經驗值得參考。

陳淑莊指港法律難為「勾結」釋義。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