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腦教材刪遊行示威權

洗腦教材刪遊行示威權

【本報訊】人大制訂港版國安法之際,教育局上月中修訂為初中《基本法》教育而編訂的「憲法與《基本法》」教材內容,刪去六張有關港人遊行示威權利的投影片,新增18張有關憲法和《基本法》下的權利與義務有何異同等新投影片,又加入國歌法教育等爭議性內容。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嚴斥新版《基本法》教材是「洗腦大雜燴」,以配合港版國安法。

增《憲法》《基本法》比較

教育局修訂的教材內容,其中單元四「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有所改動,有關遊行示威的討論活動被刪去,其中六張涉及遊行示威的投影片消失,被刪去的其中一頁標題為「為甚麼要保障居民表達意見的自由?」內容提及政府可藉市民遊行示威了解市民對政府的訴求,或對某項政策的不滿程度,「因而審時度勢,作出調整。市民若沒有表達意見或不滿的渠道,政府便難以掌握民情,倘市民積怨日深,一旦爆發起來便難於收拾。」

教材新增標題為「《憲法》和《基本法》在基本權利和義務方面有什麼異同?」的投映片取代上述內容,包括對比《憲法》第二章與《基本法》第三章及其他章節類近條文。教材亦列出《基本法》與《憲法》在人身自由方面的義務及基本權利條文,包括《憲法》第37條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眾志:為契合國安法

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指出,港版國安法很大機會損害港人遊行示威自由,「當局索性將遊行示威等權利直接刪除,令學生由細學習我哋根本無呢方面嘅權利,從教育根源入手,注入一國思維,參與遊行示威唔係一個正常嘅事,以配合國安法嘅立法」。他續指,無論國歌法教育以至抗日戰爭等爭議內容,全部放入《基本法》教材,「就係教育嘅洗腦大雜燴,將所有政治目的,想灌輸嘅內容統統放晒《基本法》嘅框架度」。

教育局稱,「憲法與《基本法》」教材中,「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更新,主要加入一系列的對照簡報,目的是加強教師與學生對「憲法」的認識,聲稱這次教材更新所刪減的只是一個課堂活動,而有關「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內容,保留在簡報的其他部份,並無刪減。

■記者鄧力行、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