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指2017年維園六四祈禱會當日,刑事恐嚇《東方日報》一名男記者,保釋候審期間不得離港。黎上周五到高院申請短暫到美國探望初生孫兒及處理生意,但遭拒絕。法官李運騰昨頒判詞解釋,指黎的行程並非必要,黎又牽涉多宗審訊,潛逃風險比單一案件高;加上美國是武漢肺炎感染的重災區,黎若不幸感染,勢必影響審訊。
對於控方引述報章指美國政府未來或不再引渡逃犯到香港,李官同意引渡若有困難,會損害司法公義,但認為目前美、港之間的潛在引渡問題未足以成為是次申請的重要考慮因素。
指美疫情嚴重 中招勢礙審訊
現年72歲的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嚇男子X,案件定於8月19日審訊。黎另涉去年反送中示威期間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又被指今年6月4日煽惑他人到維園集會。
黎計劃本月24日至下月19日飛往美國,探望女兒和初生孫兒、就加拿大的酒店生意與員工會面、與當地傳媒機構會面宣傳《蘋果日報》英文版,以及探討收購當地的酒店業務,望法庭暫時撤銷其離港限制,但律政司反對。
李官認為,有關行程無必要或急切性,相信他留港仍可安排與家人見面;亦可透過視像會議形式處理生意,毋須親自飛往當地。
李官指出,雖然黎所面對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並無離境限制,但保釋涉及風險評估,理應作整體考慮,認為黎在不同級別的法院均有審訊,不依期歸押的風險比單一案件高。李官又引述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在「戴耀廷案」中指,「縱使是一名正直及良好品格的人,一旦離開本港,會對他產生甚麼影響,實難預料」。
李官補充,法庭不能忽視行程有感染武漢肺炎的風險。美國是確診數目最高的國家,有關病毒不但傳染性高,且暫未有疫苗或確切的治療方法;黎更是感染的高危群組,一旦他在美國確診或返港隔離期間確診,勢必影響原定審期,影響司法公義
案件編號:HCCP289/20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