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麻包袋 青年判社服令

拋麻包袋 青年判社服令

【本報訊】去年萬聖節警方封閉蘭桂坊,大批戴面具人士轉至中環擺花街與警方對峙。其間一名酒店餐飲接待員向警方防線方向拋擲兩個麻包袋,被捕後又被揭背囊內藏一支木棍。接待員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昨天判刑。裁判官何俊堯認為當晚集結者呼喊口號、用雷射筆照射警方等行為算是較溫和,案中無人受傷,判被告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鍾嘉豪(24歲)原本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早前撤銷此罪。裁判官判刑時指出,當時現場雖然有400至500人集結,規模頗大,惟集結者只是呼喊口號、舉手勢及以雷射筆照射警方,屬較溫和的行為。控方亦確認案中不涉及上訴庭案例所述的暴力行為,當中沒人受傷、亦無財物遭破壞。

官指集結者相對克制

何官續指,雖然本案屬於程度較輕微的非法結集,惟須維護公共秩序,故要判阻嚇性刑罰。裁判官認為社會服務令具備懲罰及更生的元素,而被告的報告內容相當正面,感化官相信當時被告只是未曾想清楚後果才會犯案,如今已上寶貴一課,願承擔法律責任。

當晚10時許,有示威群眾在擺花街與警方對峙,警方警告指現場聚集屬非法集結。被告向前投擲兩個麻包袋,警方驅進時拘捕被告。何官看完《蘋果》及警方影片後指出,集結者當日相對克制,被告被捕後亦沒掙扎或反抗。控方同意何官的觀察。
案件編號:ESCC2461/19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