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金說:「騷亂不會無端地發生,我們可以譴責騷亂,但必須同樣譴責造成騷動的社會因素。」
李家超說:「如果今次所有事情只係因為條例,咁撤回咗喇仲發生,大家可以思考吓暴力係咪只係因為條例咁簡單呢?」
林鄭說:「去年發生的事,所有人也應該汲取教訓。」那麼,李家超身為香港保安局局長,汲取什麼教訓了沒?局長的答案是:「如果是對的事情,還是要按住原則去做。」
說得好,如果、如果是做對了──如果是假設而已,一萬個萬一,即使警察對抗爭者所作所為,都是對得不能再對的事情,港警執法守則都沒守住,還談原則,保安局長跟警隊一哥跟防暴隊講原則,跟中國判案講法治一樣,是人間怪談。林鄭政府汲取了教訓沒?
沒,而且變本加厲。
一百萬遊行、二百萬遊行之後,林鄭確實是「撤回」了,五大訴求尚未了。林鄭沒下台,沒讓市民下火,也罷,雖說缺一不可,缺三缺四也好了,其實,後來直接令示威遊行抗爭升級,是警察濫權升級到精神狀態不適合執勤。只要「徹底追究警隊濫權」這個訴求,得到哪怕是假惺惺帶笑容的回應,也不見得會有後來「解散警隊」的訴求。
所以李家超說得沒錯,暴力行為,只因為送中咁簡單?當然不,若沒有反送中運動,就不會爆出令舉世震驚的真相,原來港警已經變態若此。在「撤回」那天開始,就不叫「反送中」,叫抗暴運動,一抗警察暴力,二抗暴政,暴政的打手,名字叫警察。當和平紀念反送中的殉身者,也受到防暴隊暴力招待,把放置鮮花的市民當暴民辦。還在說反送中,是你們逼到這運動少了一個「送」字,銳變成「反中」,港共政府知道什麼叫「反作用力」嗎?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有港共政府假裝不知,反送中運動揭開了本來人盡皆知,卻有人不想承認,不敢面對的現實,用中共的語言來說,「方方面面」永永遠遠,他們是堅決不會放過香港的。
最後,檢討?去年手無寸鐵只手持執照的社工劉家棟,負起天職站在兩者中間,呼籲警察讓市民有秩序離開,避免人擠人釀成意外,最後受傷也只有他本人,竟然以「阻差辦公」罪名,剛剛遭判刑一年。三權合作得很好的明證活現眼前,請問局長,民憤燒出來的暴力,會因送中條例而停止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