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後凌晨,有男子在旺角遭「私了」昏迷倒地,事後一名巴基斯坦裔男生承認襲擊傷人罪,案件昨判刑。裁判官明言,被告聯同他人圍毆手無寸鐵的事主,理應判處阻嚇和懲罰性刑罰;但考慮到被告年輕、坦白認罪,智力較常人低或影響他對事情後果的判斷,加上他已還柙四個月,最終判他接受一年感化令。
在港土生土長的被告Hamaad Mahmood(18歲),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報告指智力較低
案件原定3月判刑,惟心理報告顯示被告自小有心理缺陷、智力較低,影響學習、判斷和解難能力,亦使他情緒化及衝動行事。裁判官何俊堯遂將判刑再次押後,並批准已還柙多月的被告保釋,索取進一步感化和心理報告。
何官昨引述感化官和心理專家指,指應協助他加強情緒管理和解決問題等方面能力,故判感化,被告須遵從感化官指示生活和工作,並參與社會支援課程。
案情透露,警方去年12月9日凌晨在旺角西洋菜街某大廈單位監視路面,發現有九名戴面具人士尾隨事主陳大鵬,雙方起爭執。其間陳被人踢倒,陷入昏迷,被告上前加入踢他的臀和腰,並用棍毆對方大腿。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承認曾襲擊某人。
案件編號:WKCC4529/19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