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少年感化 律政司上訴

縱火少年感化 律政司上訴

【本報訊】有志成為區議員的15歲中三男生,聲言不滿政府漠視民意、建制派歪曲事實及警方暴力鎮壓示威,年初凌晨時分在街頭投擲兩枚汽油彈,案中無人受傷亦無財物損毀。男生早前認罪,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表示欣賞男生主動及樂意幫助香港,形容他「過去其實都係一個真係好優秀、好好嘅細路」,但「要識得分辨邊啲可以做,邊啲唔可以做」,最終按報告建議,判他接受18個月感化,其中九個月須住在院舍。惟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罰許可,並已獲受理,將排期聆訊。

涉案15歲被告早前在少年法庭承認一項縱火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今年1月8日在元朗鳳翔路犯案。裁判官當時已指被告行為愚蠢,明言「唔知掟兩個汽油彈改變咗啲乜」。

判住院舍九月被指過輕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深切反省,又謂被告自小關注社會議題。被告妹妹更指,被告看到六四事件等資料會哭,希望為社會出力。認識被告多年的一名律師行主管律師亦撰信求情,指被告聰明勤力,思考將來的頭腦令人讚嘆,並指香港社會已改變,新世代希望求變也不出奇。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勸勉被告,有些事情不是靠滿腔熱誠便可,「你要認識一下,你幫助香港嘅方法行唔通」,並說「愛香港之前,愛吓父母,你做得唔好,只會打擊佢哋。」裁判官又指,社會運動即將又要掀起不知多少個浪潮,認為住院式更生能保護被告不受刺激。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