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合適成人陪同 警涉違指引

無合適成人陪同 警涉違指引

【本報訊】警方2015年在沙田美林邨誤拉30歲智障男,在沒監護人陪同下錄口供,更錯誤指控男子誤殺。警方事後推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措施,包括需有一名「合適成人」協助及陪同有關人士,但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直斥措施「呃人」,更引述已完成警方培訓的義務「合適成人」稱,從未獲警方召喚,「冇一次被叫過」。

議員斥「守護卡」無用

張超雄表示,警方的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措施共有三項,除有「合適成人」措施,訂立行為指標和「守護卡」,讓前線警分辨有關人士。張指「守護卡」無用,除警方網站不能下載外,警方除沒管理,至今亦不知道持有守護卡人數,以他所知使用人數亦低,形容「做吓樣」。張指英國警方日常接觸人士中有兩成是有精神困擾等「容易受傷害人士」,比例絕對不低。

至於行為指標,張指受訓警員理應可透過證件、藥物、殘疾人士登記證等物件識別,亦應據對答和觀察有關人士反應分辨。但社會工作者總會外務副會長張志偉補充,相關訓練只有一天,不清楚多少警員受訓,亦不知訓練水平。

■記者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