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無可退 惟有抗爭 立法會議員 - 郭家麒

退無可退 惟有抗爭 
立法會議員 - 郭家麒

23年前香港結束殖民時代,主權移交。「中共政權治港」就成為不少香港人的噩夢:當時大量香港人申請英籍、申請BNO、賣樓辦移民……為的就是逃避共產黨,害怕公安、害怕共產主義、害怕六四事件在香港發生、害怕香港變成內地城市。當時鄧小平以五十年不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諾,換取英方以至國際社會的信心,及向香港人派「定心丸」。23年過去,在2020暑熱之時,此承諾灰飛煙滅。

5月下旬,中共粗暴地在人大會議中,強行宣佈把國安法僭建於香港《基本法》內。我不會說甚麼「人大通過決議」,因為所謂人大只是執行共產黨之旨,一票反對票也是劇本之中。預計再多一、兩星期,「港版國安法」即將實施。習近平以短短一個月,粗暴實行香港社會一直以來都無法取得共識的《基本法》第23條。

習近平決意攬炒香港,以達成他心中「一國一制、統一國土、習大權」的目標。在習近平眼中,只有一國,並無兩制,因此要在香港成立國安機關;鄭若驊也緊跟黨指示,說「要求國安法依普通法行文是不合理、不切實際」。香港司法行普通法,已經由「常識」變成「荒謬」。這位香港律政司司長的面皮,大概與她家僭建的牆一樣厚:說這句話時,竟會面不紅耳不赤?

以言入罪 人權無存

「港版國安法」比《基本法》第23條更惡毒,繞過立法會,由中央立法,將中國法律直接移植香港,甚麼人負責執法、甚麼人負責審案、哪裏審案、以中國抑是香港的法律制度審理……香港人完全不知,亦無從左右內地決定。香港的司法獨立、立法制度、監察制度、人權自由……蕩然無存。

仍會有市民相信政府與保皇黨所謂「普通市民不受國安法影響」嗎?現時港版國安法罪名定義不清,語意含糊,香港人隨時被以言入罪。過去反送中運動中,普通市民都成為黑警以言入罪、濫告的對象。實在無法不令人聯想,港版國安法會是政府打壓所有異見聲音的工具。

港版國安法提出四大罪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

提倡自決、公投、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爭取使用廣東話、繁體字,可能會被認為「分裂國家」。

叫「林鄭下台」、「平反六四」、批判中國施政,都可被認為是「顛覆國家政權」;市民參與海外聯署,要求國際制裁或為香港提供人道救援;參與海外游說、外國聽證會、與外國政府或立法機構代表會面,皆可被認為「勾結外國勢力」。

對抗警方執法,集會包圍立法會、政總,可被認為「癱瘓政府管治」的「本土恐怖主義」;營辦、支持黃色經濟圈與人道救援組織,可被認為「支持反中亂港勢力」,可以被認定為「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今日我們所做的、可做的事,在下一個月,可能是已經要判囚十年以上的嚴重罪行。

在這嚴峻的逆境中,無人有大智慧可以提供一個立即改變現狀、令香港立即變回美好的狀況。但我希望各位,不要被世界扭曲我們一直追求的價值、信念。我們對香港下一代的不忍心、對香港現狀的不甘心,就是我們堅持下去的原因。反送中運動中每位香港人,在其崗位中、以他們的專長中,在各個層面為運動、為香港抗爭。希望我們繼續堅持下去,只要不放棄,我們一定會見到出路。

郭家麒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