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播片 警未認出施襲者

襲警案播片 警未認出施襲者

【本報訊】去年12月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警民衝突,一名大專男生被指高舉相機上前並踢警長,因而被控襲警。案件昨開審,聲稱遇襲的警長指當日現場環境十分混亂,坦言無法識別施襲者身份;另一警員供稱目睹涉案男生用腳施襲,但承認在案發影片中看不見男生。辯方指,當日男生一頭銀灰色短髮,易被識別,但案發片段中並沒有類似外形的施襲者。

知專學生洪嘉榮(20歲,圖)被指去年12月15日在沙田港鐵站襲擊警長陳勁濤。陳事後經診斷為輕微腦震盪。

陳供稱,當日現場有逾百人聚集叫囂,部份人向警方掟雜物。他制服一名男子時倒地,隨即被數人拳打腳踢。他同意現場環境十分惡劣、混亂及不安全,因周遭有人叫囂及掟雜物,另有人拍照。辯方隨即播放一段現場影片,陳同意影片拍下案發經過,但他不能從片中辨認出施襲者。警員吳文煒則供稱,當日陳倒地後,約有十人包圍及襲擊陳,當中銀灰色短髮的被告高舉相機上前「好似影緊嘢」,然後用右腳連踢陳的背部兩下。辯方指出,警方展開拘捕行動時,持相機人士或會衝上前拍攝,吳當時集中注意力營救陳,並沒留意周遭人士的行為,吳表示「可以咁講」。

裁判官李志豪裁定表證成立。辯方結案陳詞指,陳確認影片拍下完整案發過程,吳清楚指出影片中看不見被告;由於影片與證人供詞不一致,法庭不可能知道當日發生何事,促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下周二裁決。
案件編號:STCC4500/19
■記者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