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慘劇造成過百人傷亡,運油車上兩名司機生死不明。涉事車輛的危險品運輸公司違規前科纍纍,兩年半內被政府部門罰款10次之多,當中包括聘請無資格證人員,押運100罐液化石油氣瓶,卻僅被罰款800人民幣(下同,約874港元),阻嚇作用有限,也為此次爆炸埋下伏線。
聘無證者運百罐危險品
溫嶺市政府昨公佈,爆炸車輛屬「瑞安市瑞陽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該公司2003年成立,經營範圍為危險品貨運、代辦汽車上牌、汽車租賃等,註冊資本59.5萬元(約65萬港元),該公司由浙江瑞源燃氣集團控股,法定代表人為葉岩福。相關處罰訊息顯示,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瑞陽危險品運輸有10次行政處罰紀錄,共罰款1.41萬元(約1.54萬港元),包括未按規定檢測車輛等。
於2017年2月,該公司司機李發明及押運員張福相,押運100罐液化石油氣瓶,途中被執法人員截查,發現押運員張福相的證件為偽造。瑞陽危險品運輸以「未按規定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被罰800元。法律糾紛方面,該公司從2014年至2019年,涉及四宗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中新網